12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, 我 所 做 的 事 , 信 我 的 人 也 要 做 , 並 且 要 做 比 這 更 大 的 事 , 因 為 我 往 父 那 裡 去 。13 你 們 奉 我 的 名 無 論 求 甚 麼 , 我 必 成 就 , 叫 父 因 兒 子 得 榮 耀 。14 你 們 若 奉 我 的 名 求 甚 麼 , 我 必 成 就 。15 你 們 若 愛 我 , 就 必 遵 守 我 的 命 令 。
約翰福音 14:12-15
今天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。
1. 為耶穌做“比這更大的事”的先決條件是什麼?
2. 耶穌所做的事(一直在做的事)是什麼?
3. 是什麼讓我們有可能做“比這更大的事”?
請在此處暫停並思考答案,然後再繼續閱讀。
我們可以在水上行走嗎? 不可能
我們能喂飽五千人嗎? 我們可能會找到方法。
我們可以相愛嗎? 當然可以。
其實主耶穌不是要我們重複他在地上所做的事。我相信每一件憑信心和出於愛的行動也是「比這更大的事」。我更相信我們之所以能做更大的事,是因為我們一同為那位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的主作。
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你要為神做哪些更大的事。 不要膽怯,耶穌到他的父那裡去了。 不要猶豫,奉主名求
禱告:
親愛的主,我們謙卑在你面前,因為你竟托付我們作更大的事。不是我們能夠,而是你能。阿門!